放河灯,猜灯谜,观展览 京城美术馆奉上元宵文化盛宴******
本报讯(记者 王广燕)正月十五闹元宵,不妨到美术馆不负良“宵”。本周末元宵节到来之际,京城多家美术馆、博物馆延时夜间开放,并举办缤纷多彩的民俗体验活动,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节日氛围的同时,为市民奉上了一道道文化盛宴。
“一口叙说千古事,双手对舞百万兵。”皮影艺术植根于民间丰沃的艺术土壤,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2月4日、5日,在“影戏人间:陕西非遗皮影展”展出之际,中国工艺美术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将举办“欢天喜地闹元宵——陕西皮影专场”,来自陕西省的汪氏皮影演出剧团和华州创新皮影团及老腔团将带来《劈山救母》《老鼠偷油》《闹社火》等精彩演出,呈现传统和创新皮影的盛宴。
“张灯结彩过兔年”新春灯彩会正在中国工艺美术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举办,重现“元夜时,灯如昼”的元宵节盛景。活动汇聚了来自北京、山西、浙江、四川、福建、安徽等地的部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花灯灯彩项目,众多传承人参与设计制作,主题多样,种类丰富,绚丽多姿。其中,高5米的“彩绘兔”、长达12米的“有凤来仪”等大型作品格外“吸睛”,2006年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仙居花灯、硖石灯彩及具有浓郁京味特色的北京灯彩等也极具观赏价值。
将一盏荷花灯放于池中,寄托新年美好的愿望,放河灯已成为南池子美术馆一年一度欢庆元宵的传统。今年的元宵节之夜,南池子美术馆将为入馆的观众免费发放元宵限定河灯,观众可以在指定区域放灯许愿。当晚,美术馆将在各个角落悬挂灯谜,让观众在夜游美术馆的同时,体会传统节日游戏的趣味。观众还可以欣赏到“唯物思维:首届国际当代材料艺术双年展”,通过来自五大洲的艺术家们带来的66件(组)作品,开启一场精彩纷呈的材料艺术之旅。
为丰富观众在春节期间的文化娱乐生活,中华世纪坛在多元主题展览之余,以家庭参与、共同感受为主旨,准备了丰富的非遗体验活动。元宵节当晚,北京时代美术馆也将特别邀请单立人喜剧旗下即兴喜剧团体“火锅即兴”来到展厅,让观众在美术馆内欣赏一场即兴戏剧演出。
此外,多家博物馆也宣布将在元宵节当天延时开放。北京石刻艺术博物馆当天将延时开放至19:30。北京艺术博物馆将延时开放至18时,并将邀请观众参与线上猜谜。据悉,上述部分活动观众需预约、付费参加。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