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航拍建设中的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1号工位。 骆云飞 摄
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是中国首个开工建设的商业航天发射场,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于2022年7月6日开工,预算总投资40多亿元人民币,规划建设用地2000多亩。项目建成后,主要承揽国内外火箭发射业务,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商用火箭发射能力。
中新社记者近日在位于海南省文昌市的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1号工位建设现场,看到一片繁忙景象:工程车辆穿梭往来,大型履带吊车在进行钢构件吊装作业,100多名工人各司其职。
“正在安装施工的白色塔架是固定勤务塔,主要为火箭及卫星测试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勤务保障。”葛立新介绍,整个塔架由1000多个钢构件组成,目前正在进行勤务塔的第一层安装施工,安装工作形成经验后将加快速度,预计每10天可搭建完成一层,塔架搭建完成后共有11层约83米高。
安装工程看上去容易,实则施工要求十分精细复杂。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1号工位)副主任设计师程明龙说,每个钢构件安装到位前,需经过试拼、地面测量、栓接、焊接、校对调整等程序,塔架安装误差要求不超过3毫米,再加上海南高温、高湿、高盐等气候挑战,施工难度非常大。
李战朝是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1号工位的技术负责人,自去年10月进驻项目以来一直坚守在岗位上。他说,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现场有专门的质检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施工人员通常需要边作业边检验,随时进行工艺调整。
“春节期间项目现场不停工,各项建设工作按照进度计划表有序推进。”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1号工位)项目经理李勇说,目前1号工位的建设进程较计划提前一个月左右,塔体安装完成后,还将进行塔体回转设备、摆杆、设备管线等安装施工。
海南国际商业航天发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郭强受访时表示,当前全球太空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航天产业民用化脚步加快,商业航天发射场建设是运载火箭、卫星应用、空间宽带互联网等航天工业三大重点工程和海南发展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三链”产业的重要基础。
郭强透露,公司2023年年底将完成发射场技术区、发射区硬件设施建设,2024年一季度开展发射场全系统全要素合练,以确保2024年6月30日按期首发。未来,海南商业航天发射场还将面向公众开发配套旅游服务。(完)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